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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notime2008-6-21 16:19:25 发表的评论 
都是作孽啊~~~
网友 葉夢2008-6-16 11:55:18 发表的评论 
一是那个学生也要有点职业道德么
还有他分尸也太狠了吧
良心败坏的
网友 就因为他还是个学生啊!2008-6-7 16:23:13 发表的评论 
就因为他还是个学生啊!社会的悲哀
网友 硬币2008-6-6 23:42:57 发表的评论 
即使是做皮肉生意,也要讲职业道德好不好!那些有老婆孩子的大叔最害怕被说出去了,那这个敲诈他们不是找死么!
哎……职业道德呀……
网友 QQ2008-5-28 22:11:26 发表的评论 
无语~~
网友 耗子2008-5-28 9:03:33 发表的评论 
活该!要遇见我我把他分尸16块!我最恨那些靠自己长的帅去出买自己肉体的男人了,作为男人不去创业自己努力赚钱,却想不劳而获,你去卖自己按约定的价钱去做也就罢了,还想敲诈别人,想多要点,本身也是犯罪,那位叫小可的,你不想去问别人要钱,别人怎么会杀你?要是你再不收手,这个人的下场就是你的下场
网友 老男人2008-5-28 8:02:20 发表的评论 
我 也认为这是活该!这样的人就该死,因为我就厌恶最恨靠自己长得帅的男人去向别人要钱,这种人20左右的小男生多些,成都就有很多,被人这样杀死我 看是迟早的事,作为一个男人不说去努力挣钱养活自己,老想着像妓女一样靠出卖自己的来不 劳而获,活该!有的甚至敲诈钱财,这样的人就该死,看来这位“迷失过的男孩”,也曾经是这种人,不过改了就好,要是你还那样,这就是你的归宿,这位温暖的风好像还在走这条路吧?要是遇见我,你死定了,分尸16块
网友 小可2008-5-25 13:36:04 发表的评论 
很伤心,悲哀我们这个人群,也悲哀某些人!我有一段经历和他很相似,我没死算是万幸了。人不应该虚荣,交朋友应该慎重,处世要小心。当然这个世界也还有爱!
网友 迷失过的男孩2008-5-21 13:36:18 发表的评论 
好遗憾/////////////////
网友 活该2008-5-21 12:36:16 发表的评论 
诈骗犯总有人收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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