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懂事的那一刻开始,到现在。经历了好多,虽不波澜壮阔,但也起起伏伏,虽不大起大落,但也尴尬寥落。一个人一生能有什么呢。我想能有一个吻在记忆里就好了。我们很早就学会亲吻了。也许是从儿童时期,一个小男孩去亲吻一个小女孩。或是反过来。那种吻是幼稚的,但同样是干净的,没有杂质的。从儿时的那种小小的幼稚的吻到青春时单纯的美好的吻再到青年时欲望的索取的吻。我们经历了好多。第一次吻的那种感觉你还记得吗?
那么的甜美那么的悠长,在记忆力反复的酝酿,如夏天里一个阳光清爽的午后,知了在叫着爬墙虎伸展到了你的窗台里,天空很蓝。桌上的可乐冒出了水汽,洇开在桌上,那是一朵花,是栀子是茉莉,也许是蔷薇。那个单薄的少年,明眸皓齿,手指洁白欣长。穿着中规中矩的牛仔裤,白T恤或浅色的粉色的T恤,一双李宁的板鞋。戴一块圆溜溜的手表,黑框的眼镜。笑起来有点羞涩。这就是我心中的小小少年。拿一本玛格丽特的小说或是转着篮球。我喜欢这样的少年,但他已经一去不返。这吻就如同这美好的记忆。
永远的是我们曾经得不能再回来的过去。有时夜晚睡不着,看着天花板,那些记忆在眼前的白墙上一遍一遍的播放,哭笑不得,那些画面,有喜有悲。朋友,亲爱,同学。我们还能将青春挥霍多久呢,已不在了与十结连的年纪,步子一下子就快了,一眨眼,就为了钱和工作而发愁了。爱情呢?它却怎么也不肯来。看着手上的曲线,纠缠交错,问过算命的,我的那个人在哪里。算命的说在……某一个地方的某一个时间的某一个点上。晕啊。爱情……在一个叫……擦肩而过的车上,它在行驶着,也许是一辆末班车。
你追……它就是不肯下。你走……它却来了。我永远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每天浑浑噩噩的生活,上课,逛街,花钱,上网,宅家。我发现我有做宅男的潜质。呵呵。喜欢和宝贝不哭聊天,喜欢和随然聊天喜欢和时尚健壮聊天喜欢和花开聊天。喜欢逛小七,喜欢去韩国城看帅哥。喜欢去芙蓉街吃白吉馍,喜欢鱼酷里得豆豉鱼。喜欢坐在街边看着人来人往,喜欢听《我愿意》,喜欢看《英国病人》喜欢朱丽叶.比诺什。喜欢自己的文章,喜欢安妮宝贝,喜欢严歌苓,喜欢《浮日》。生活就这么进行着。
每天中午吃韩国拌饭,早上很晚起床,晚上减肥不吃。饿了实在不行就大吃,胡吃海塞。喜欢坐在看台上看着天空,灰蒙蒙的,也有鸟飞过,也有云朵飘过,飞机偶尔掠过。朱哲琴的歌声氤氲着我的耳膜,我们都很瑟缩。瑟缩在自己壳。我们都很懦弱,懦弱着自己的心窝。你敢说你爱他吗?真的爱他吗,还是他的身体。我们都在一个世界里生活,我们却不再一个国度里唱歌。我这一秒在写作,写一篇叫做生活的文章。下一秒,我……要真正的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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