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就香港电台曾在《铿锵集》栏目中播出的一集同性恋者话题节目遭香港广播事务管理局劝谕的覆核案,香港高等法院裁决广管局败诉,要求广管局撤销原有决定。
本案是由在有关节目中出镜的同性恋者曹文杰发起诉讼。曹文杰要求广管局撤销对香港电台2006年7月9日播出的《铿锵集》栏目中名为“同志·恋人”一期节目的“强烈劝谕”,并认为该期节目并未“偏袒同性恋”。本案于今年2月开庭审理。
由法官夏正民作出的本次裁决认为,广管局对有关节目的处理是歧视同性恋者、限制言论自由,有关节目本身是持平的,节目只是讲述同性恋者的日常生活,也并无偏颇,而节目中的被访者提到希望他们的关系得到法律承认,是反映个人期望,并非“鼓吹同性婚姻”。爱白网据香港当地电台报道,法官还认为广管局错误理解了“不偏不倚”的定义。
据香港当地电台今天引述曹文杰的话说,他对本次裁决结果感到欣慰,希望政府日后处理类似投诉时能尊重少数人群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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