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之间性侵犯能不能上法院告他强奸?

2008-5-7 14:36:28 来源:东方今报 点击:9424 评论:评论:(0) 条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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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些天,我弟弟和爸妈吵架了,喝醉后去43中附近的一个网吧上网,可是……

  今报小强:
  没人规定喝醉后不能上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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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坐在他身边的一个男人主动要和我弟弟交朋友!我弟弟喝了酒,胆子大了,就答应了。后来那个男人说带我弟弟去开个房间休息,我弟弟看他挺好的,就答应了。

  今报小强:
  不要随便跟陌生人接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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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睡到后半夜,我弟弟发现身体不对劲,醒来发现,那个男人是个同性恋,想强奸我弟弟。我弟弟害怕了,就赶紧跑了!这些天我弟弟又在网上联系到了那个男人,约了昨天(4月7日)晚上见面,我和弟弟一块儿去的。

  今报小强:
  你们俩把人家狠狠教育了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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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那个男人在宾馆又想强奸我弟弟,我和弟弟就把他按在了宾馆里,报警后民警把他带走了,我到今天(4月8日)凌晨4点才回家。那个男人身高1.8米,25岁左右,长得挺帅,怎么会做这种事呢?

  今报小强:
  警方是咋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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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出所民警说最多关他15天,别的没办法,这不算强奸,也许今天就把那个人放了。我想不通,现在男性朋友没保障啊,男孩子出门可要当心了。

  ■律师说法

  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主任赵万军:男性之间的性侵犯,在我国目前的《刑法》等法律规范中还是一个空白,目前司法事件中的强奸罪指的是男性对女性的性侵犯,以及协助男性对他人实施的性犯罪。所以执法机关只能将这种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关扰乱社会秩序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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