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同志的冯姓军人上网留言欲交男同志,被警方循线查获,并依违反儿童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送办,但一审认为他在网页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一夜情,也未提及任何性交易讯息,判处他无罪,经检察官不服提出上诉,高雄高分院13日宣判,仍维持原审,判处冯某无罪。
36岁的冯姓军人,被控明知以电脑网路任意刊登足以引诱、暗示促使人为性交易讯息,将对于溜览网路上的儿童、少年身心健全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不料冯某仍基于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条例规定,于96年7月22日晚上6时许,在其屏东住处,透过电脑设备,连线到「挚爱中年」留言板。
冯某并化名「威凯」刊登主题:「我是个同志,我要找BF,现为军职,想稳定的爱,不论你是已婚、未婚、还是离婚,我都以接受,只希望你能给我性和爱,但不找一夜情」等足以引诱人为性交易的讯息,供不特定人浏览,经警方循线查获。但冯某否认有以电脑刊登性交易讯息,并辩称:其真意是要交朋友。
96年11月30日屏东地院宣判,采信冯某自白,并查无积极事证他有涉及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例,判处他无罪。
后经检察官不服判决,向高雄高分院提出上诉,审判长李炫德指出,冯某所刊登该网页内容,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一夜情,也无提及金钱、数字,或任何有关性交易的文字,尚不足以使一般人从外观可产生性交易联想或揣测,因此,仍维持原审,判处冯某无罪。(2008-02-14/东森新闻报/记者钟锦荣/高雄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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