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云龙区法院对一起奇特的抢劫案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两被告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和十年。
2007年8月底起,被告人刘某、段某在网络上看到有人利用麻醉药品实施抢劫,认为比较安全,不易被人发现,于是产生仿效念头。为实施抢劫,二人在徐州市汽车总站北侧一家商行购买了“白片”(氯硝安定)。后被告人刘某、段某谎称自己是同性恋,在徐州、深圳等地通过网络勾引男同性恋者。
二人将上当者约至宾馆,利用“白片”实施麻醉抢劫,共抢得笔记本电脑、手机、MD播放器等物,价值人民币上万元。2007年9月6日,深圳警方根据网上追逃比对报警系统将被告人刘某、段某抓获。
云龙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段某多次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均已构成抢劫罪,并系共同犯罪,分别判处二被告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和十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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