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子恩,2003年8月17日摄于北京『性取向与健康研讨会』会场大门外 。本文记录了崔子在这次会议所作的演讲:《中国人的同性爱世界观》。
  感谢晓白的辛勤工作和真实记录。


  一位熟悉崔子的朋友私下告诉我,那张夸张的、喜剧丑角一样的、顽皮式的笑脸,是崔子的标志。

  崔子走进门来那一瞬间,我看到那张笑脸。我从头到脚感到的都是“惊讶”。屋子中的人似乎都情不自禁地与崔子一起进入一种舞台表演状态中——从容、轻松、明朗、快乐。我没有立刻融入这个空间,我感到自己被一种外在的“面具化”的东西阻挡在外面。当一个人不能充分参与到自己所生存的环境中的时候,那么,他就成了一个旁观者。真正理解崔子,开始于崔子在研讨会上的发言。

  对话是平等的起点。一个把生活当作快乐舞台的人,在任何一个场合下都有一种特殊能力把空间转化为一个充满戏剧性对话的空间。崔子发言题目是《中国人的同性爱世界观》,这是一篇充满内在思考的文字。当走上发言台,崔子告诉大家自己不用独白体开始,而要用对白体展开一次对话。崔子坦率地向两位主持人提出了自己的问题。


  同性恋是弱势群体么?

  [崔子]:刚才很多人在发言中用了“弱势群体”这个词,那么我想问,你认为同性恋是弱势群体吗?

  [张建伟]:现在,确实有一种约定俗称的说法,同性恋是弱势群体。从人数来看,它与异性恋相比当然处于弱势,因为从人数对比上同性恋确是处于劣势;另外,从整个历史上被打压的过程来看,同性恋始终是被打压的对象,同时他们也在反抗歧视,争取权力,从打压的角度看是它是弱势的。现在,很多同性恋者不认为自身是弱势,认为可以借助一些法律武器解决一些问题。但我倾向于认为同性恋者是弱势群体,而且我认为法律不是万能的,虽然通常法律学者有一种“法律万能论”的观点,但我认为法律的作用是有限的。总的观点,从人数对比、从历史上来看,同性恋者可以被认为是弱势群体。

  [崔子]:那么,能不能作为对学术界的一个纠正,改为“少数人群”或者“少数群体”,而不是用“弱势群体”。学术界的用词,往往转化成同性恋者的自我用词,然后变成自我的一种潜意识。学术界与同性恋的关系一直很友好,在中国情况一直没有分裂,包括今天的研讨会都是这样。问题在于在友好的时候,就会很容易地以为许多专家学者的定义、派定是很道理的,而这些词语当被同性恋使用的时候,比如“弱势群体”、“高危人群”、“特殊人群”,同性恋在潜意识中就深化了自己的罪恶感,有可能夸大社会对同性恋者的歧视。实际上,同性恋者不是一个人承受社会对整个同性恋群体的社会压力和压迫,而只是他(她)个人分担其中的一部分、很小的一部分。那么,把他(她)放在一个弱势群体中间,在讨论上首先就是一个歧视。

  人权观是什么?

  [崔子]:那么,接下来我想问李楯先生,你的人权观是什么?

  [李楯]:你提的这个问题很复杂,我用一句话来说,我的人权观是,人权就是“法律不能剥夺的、立法都不能剥夺的,每个人都享有的同样权力”。

  [崔子]:谢谢。我自己的人权观与李楯先生没有矛盾。但我是这样理解这个概念的,我把它分为个人的人权观、社会的人权观和策略的人权观三个方面。我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权力认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文化背景、身体背景、肉体背景,每个人对世界的看法都不太一样。在对人权这个概念的使用上,我认为不能简单引进美国的思想。我觉得应该扩大一点,不应该简单把它看作是一个学术性名词、政治性名词。

  它首先应该个人化,个人拥有个人的人权观,有个人的人权理念,有个人的人权措施,比如当我作为同性恋者,公开(或暴露)自己身份的时候,遇到各种各样的挑战的时候,我个人应该怎样捍卫自己的人权——这是我个人首先应该面对的问题,我不能把这样一个问题推卸到别人身上,推卸到一个群体上去,推卸到社会上去。

  我觉得,同性恋这一社会群体没有帮助我承受我个人作为同性恋者的压力,那么这个时候我会对这个群体失望;如果我认为社会没有给予我相应的权力,那么接下来就会对这个社会失望,接下来就会导致一种悲剧情结。

  我个人比较反感悲剧情结,这些年我都致力于创造一种喜剧情结。所谓喜剧情结,就是让我们的人生快乐起来。那么如何让我们的人生快乐起来,我觉得首先要把那些“冥顽不化的东西”打破。

  首先,我要打破的“群体”概念。群体概念是建立在个人基础之上的,每个人都应该从开始来寻找自己的群体。其实,我们的群体每天都是流动的,群体是流动的,不是固定的。同性群体也是流动的。我们经常是在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中变化,今天我们这些人是密切的朋友,明天我们和另一些人是密切的朋友。那么,在这样一种流动状态中,现今社会,我们很难把某些人确定为一个固定的族群。

  所以,我个人比较反感(或反对)一种族群观。这种族群观,可能在同性恋解放运动早期,它显得比较必要。那么,这就是我所说的作为一种策略的人权观,需要提倡的。但实际上,我们这个群落不可能封闭起来,像刚才那位杨先生所说的,我们拥有一个世外桃源,有一个孤岛一样的乌托邦,这不可能。我们要在一个融合的社会中生存。

  在这样一个融合的社会里面,我们每个人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人权,其次才面对一个不断变化的、不断流动的群体的人权。比如我自己做电影,有一个小小的摄制组。摄制组要面对一个什么样的权力,保护这个权力。实际上,在保护这个权力的时候,我们还会提出另外一个理念。这个理念是什么呢?关怀和我们一样的摄制组,甚至关怀比我们更大的摄制组,比如关怀张艺谋的摄制组,他的摄制组很大,很有钱,但我们理解他们的处境,我们也平等面对和我们处境一样摄制组,我们会在尽可能的情况下互相支持,而不是仅仅去争取我们那一点点的权力。

  在这一点上我会提出一个理念:如果同性恋有一定的稳定性的话,同性恋群体首先应当有宽大的胸怀,首先包容所谓的异性恋群体(社会),原谅他们,或者谅解他们,包括对学术界。学术界与同性恋一直有比较好的讨论,比如“同性恋和同性爱”这些词的讨论。讨论中有一些交锋,我个人希望有一种比较宽大胸怀。

  首先,宽大的胸怀要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呢?牺牲我们自己。同性恋,在我们这一代要承受很多压力,在我们这里需要化解掉这些压力,从而通过个人权利的捍卫把一个群体的人权建立起来。这是我个人的一种理想。这样一种想法、理想,实际上在我们每个人上都是可以操作的。

  每个人都会面临生存压力,比如当我被停课,没有讲课费,收入会很低,这个时候我同样也面临生存危机。我如何去化解呢?我会从另外一个角度去考虑,反而获得一种自由。我经常做祈祷,为为伤害、谩骂、攻击我的人祈祷,为他们做祈祷真是一件非常难非常难的事情。为所爱的人祈祷,太容易。我每天早晨赞美上帝,晚上为伤害、谩骂、攻击我的人祈祷。当有一天,异性恋社会突然发现,原来同性恋比我们还博大,那么就不是接纳不接纳同性恋的问题,而是他们依赖要同性恋生活。

  这是我一个最基本想法。我觉得,人权也好,歧视也好,都不是大而无荡的问题,需要把它们化解为具体的人格,化解为一种具体的行为。在具体的行为中进行实际的操作,做有益于我们生活的行为。



  崔子的发言如同他的“笑脸”是独特的,是属于他个人的,渗透着他个人自我解析的色彩,同时它又是向外的,放射出一个同性恋者强烈的个体意识,它以一种鲜有的主体性解析传统的僵化的统一世界观。在传统社会中,包括同性恋社群内部,面对崔子那张“笑脸”,有着一种“蔑视和鄙夷”。崔子从来没有因为这些蔑视和鄙夷而放弃,恰恰相反他在强化自己,他要消除统一世界观“敲打在同性恋身上的图章”,建立起自己的同性恋世界观。

  在崔子的语言中,我们感受到不是“穷酸文人制造的语言游戏”,不是“古往今来学院派体系的东西”,不是“官方的东西”,而是一个有着强烈主体性、但不失关怀的同性恋者的内心世界,这是一个真正自立的个体的同性恋文化世界。面对这样一种同性恋文化的时候,现代中国人的精神缺失往往被得淋漓尽致地反衬出来。一切问题症结并不在于同性恋本身有什么生理缺失、精神缺失,或者人权缺失。真正的缺失在于一种不平等的歧视,在于传统的统一价值观和世界观的束缚,这种束缚来自异性恋社会,也来自同性恋自身。

  舞台的魅力,在于它能够用一种虚构真实点破和瓦解生活的虚伪。崔子留给我的印象就是这样的——他用自己形象、语言和行为瓦解着这个世界看似“绝对的、固定不变的东西”。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习惯于戴上面具来保护自己,而事实上,一副面具不仅封闭了自己,也拒斥一种通向关怀的道路。作为一个艺术家,崔子懂得舞台和生活之间的距离,而他说自己“致力于用一种喜剧情结让人生快乐起来”。

  会后崔子和大家留影,几乎张张挂着那张熟悉的“笑脸”,大家也一道做出形态各异的“笑脸”。这是一种人生的笑脸。

  崔子恩:教授,作家,北京电影学院。
  张建伟:副教授/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
  李 楯:教授,清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