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飞不过沧海——同性恋者所经历的五种痛苦(9)

2008-8-13 4:05:20 来源:新浪博客 点击:6984 评论:评论:(0) 条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但我们要注意的是,通过个人的洁身自好来改变整个同性恋群体的面貌大概是不可能的。这个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由于社会迫使同性恋者必须隐藏他自己,所以,只有当这个社会完全对同性恋者开放的时候,如上面我们所期望的“当我们可以微笑着牵他的手介绍给父母亲人和朋友的时候,可以在月台大方地和他拥吻告别的时候”,这些问题才能得到彻底的解决。换句话说,只有国家最终通过同性恋婚姻法案,社会终于给予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同等的公民权利,同性恋者不再需要再在暗夜里生存的时候,这些属于黑暗的生活方式才能彻底结束。

  可现在,我们又能做些什么呢?

  每个人的价值观和生活态度都不同,笔者没有权利也不可能用“我们应该洁身自好”之类的话来说教。但是,我们仍然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让我们身边的小环境干净一点。

  笔者曾经见过这样的一个事例。在一个人数近百的同性恋圈子里有一个大哥大式的人物,他会负责群体内的感情纠纷的调解,而如果发现群体内的某个人乱来,他就将其曝光,对这个人加以惩罚,比如将他踢出圈子,告诫大家不要再和他交往。这样的圈子是自然形成的,而大哥大也是大家比较公认的权威人物,他起到了维护圈子环境的作用。

  如果一个城市都成为一个圈子,大家互相都比较熟悉,或者可以通过朋友来了解对方的品行的话,那么这样找朋友的成功率就会高出很多。所以,关键在于如何让一个城市的同性恋者都能聚集在某个环境里。自发形成的圈子,比如QQ群和聊天室是一种方式,而成熟的发育的同性恋互助组织也可以承担这项功能。

  当然,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没有权利宣判某个人的品格底下,宣判他没有权利和别人交往。

  将来是不是会有这样一些公认的权威的组织,能够从事这样一种工作:在国家法律还不承认同性恋婚姻之前,承担对同性恋事实婚姻的认证?

  某一天,我们一起到这个组织去登记,在经过一定考察和认证过程后,我们被宣布建立正式的共同生活的关系。由于这个组织的权威得到了大家的认可,所以,我们通过认证的这种关系也得到大家认可和尊重。别的同性恋者会知道我们的关系,也就不会再向我们提出感情的要求。如果我们之间有人出轨乱来,那么就等于搞婚外恋一样,会受到别人的揭发和指责。

  由于笔者不是法律出身,所以不知道这种方式是否违法国家法律。但是,如果只是为了向整个同性恋圈子来宣告两个人的生活伴侣关系,这应该没什么不行。只是操作起来注意一些细节而已(比如,如果试图建立事实婚姻关系,就必须签订相关的财产等内容的协议)。

  如果可行的话,这将是一种很重要的过度方法。在同性恋婚姻最终得到国家承认之前,同性恋者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完成心愿,并且能真正摆脱放纵的、虚伪的、令人厌倦的生活方式带来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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