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者最关心而最易误解的,莫过法律问题了。事实上,现今我国法律中并没有专门针对同性恋者的任何条款,更没有规定对同性恋进行专门处罚的措施,但是某些同性恋的行为可能因触犯其他法律条款而构成违法甚至犯罪。
某些同性性行为因触犯刑法而构成犯罪,并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主要包括:
1、聚众淫乱
《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注1:聚众指3人以上(含3人)——多名异性间或者同性间的集体性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
注2:法律处罚的是其中的首要分子和多次参加者。首要分子指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多次参加”指参加3次以上(含3次)。
2、猥亵儿童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一款)“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款)“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第三款)
注1:“猥亵”行为既可以强制手段实施,也可以非强制手段实施,如利用儿童的年幼无知和好奇心理。
注2:“儿童”指不满14周岁的女童及男童。
3、故意传播性病
《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注1:“卖淫”指以赢利为目的与他人性交的行为,包括与同性。
注2;“明知”是指有证据证明本人曾到医院就诊,被判断为患有严重性病;或本人根据知识和经验,能够确认自己患病;或者通过其它方法能够证明被告人确认自己患病。
注3:是否故意向对方隐瞒自己的病情,不影响认定犯罪成立;是否造成他人感染性病的客观事实,不影响认定犯罪成立。
4、组织淫秽表演
《刑法》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公共场所发生同性性行为
某些同性性行为因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或者其它行政法规而受到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拘留和劳动教养。
1、公共场所发生同性性行为,可以被公安机关认定是在实施流氓活动。依照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注:公共场所指公厕、公共浴室、公园等供公众使用的场所。
2、同性间的卖淫、嫖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真正不为法律所禁止的仅仅是两个成年同性双方自愿,不以赢利为目的,不在公共场所公然进行并且没有(或者不知道有)严重性病的情况下发生的同性性行为。
关于淡蓝 | 在线投稿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 2000-2008 IDANLAN.com 京ICP备05006883号